张红--教授,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工业大学能源学院院长

1963年7月生于南京
1984年于南京化工学院化工机械专业获学士学位
1987年于南京化工学院化工机械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年于南京工业大学获博士学位
1999年为南京化工大学博士生导师
张红,女,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江苏省委、南京工程热物理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江苏省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换热器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化机专业委员会委员。致力于高效传热传质设备、气液两相流与传热的研究,其特色为热管技术及其工程应用。曾获江苏省青年科技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霍英东青年教师三等奖。发表科技论文50余篇,申报专利7项,合作出版专著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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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工业大学能源学院院长,国家热管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第十届委员会常委、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工程热物理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江苏省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压力容器分会换热器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机械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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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迫切需要“能源管理师”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利用已渗透到国民经济的每一个角落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迫切需要设置新的职业岗位——能源管理师。”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工业大学能源学院院长张红认为,“节能减排不仅要靠热情和责任感,更要有科学性。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引导规范,通过设置专门职业来落实。”
“国内外在能源管理师岗位设置方面已积累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张红做过调查研究,“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设置了能源管理师这一职业,其颁发的证书已为大多欧美国家所认可。日本以及许多欧美国家也先后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日本因为国情所迫,在能源管理的法制法规建设方面更胜人一筹,能源管理士(即能源管理师)的设置是其中的一个重点。”
张红说,能源管理师可以直接为用能企业提供能源专业的技术支持,提供能源咨询服务,参与节能技术服务等社会化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全社会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的推广应用。他们传播的能源管理的新理念还将对各级政府管理者及法律法规制订者产生影响。同时,这将是一个巨大的人力资源市场,“以我国的人口规模、工业规模、市场规模和发展趋势来看,对能源管理师的需求是巨大的。”张红建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可先进行试点。
尽快制定颁布《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备,也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由于特种设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损失。"为此,十一届全国大人代表、南京工业大学能源学院院长张红代表提出议案,尽快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张红代表说,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立法工作已经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迅速,安全已成为突出问题。
二是,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体系极不完善。我国从1956年开始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办法》,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从法的效力层级上看,层次还不够高;从法的内容上看,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场(厂)内机动车辆监督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以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等项制度还未完全确立;从法的体系上看,还需要在法律基础上制定完善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大量的安全技术规范。因此,单靠一部《条例》不可能设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必要的法律制裁措施,必须进一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体系。
三是,我国现行特种设备法规、规章与发达国家特种设备法规体系差距较大,不能适应加入WTO后的要求。
